2007-03-18

楊裕富著中國美學簡史

Source: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lingyf&article_id=1864107

楊裕富著中國美學簡史(35):在朝美學(當官美學)乙、在朝美學(制度美學、畫院、營造算例)整體而言,宋元明清雖是『國勢偏安、色厲內荏』,但這主要是指軍事與政治,相反的,宋元明清在經濟上卻是『國勢強盛』朝野和氣(在朝的坊作經濟與市場的民間經濟互通有無),市場經濟儼然成形。民間的市場經濟或許自然成形,而在朝廷裡的市場經濟(或是說朝廷的物資供需與市場經濟掛勾)的成形,主要就要靠嚴密安排與計算過的工坊管理(計畫經濟)。宋元明清千餘年來朝廷的美學,簡單的說就是因應市場經濟興起而形成的計畫經濟美學或制度美學,而這種制度美學顯示在宋朝以後『朝廷畫院』的持續成立,以及宋朝開始頒佈建築制度:營造算例。我們分別分析如下:乙之一:朝廷畫院美學畫院制度的成立原本帶有『專業化』的功能,不過宋朝以後朝廷成立畫院,往往令皇帝『身先士卒、流連忘返』,甚至忘記了皇帝的專業。蘇立文在『中國藝術史』一書中談到宋徽宗與中國畫院的關係,指出:『皇帝贊助藝術活動的政策在宋徽宗時達到了最高峰,宋徽宗是北宋最後一位皇帝,由於過份沈迷於繪畫與古物,而忽略了國政。1104年,宋徽宗在宮廷中設立畫院,但在1110年獨立畫院廢除後重新歸屬於翰林院。徽宗親自督導宮廷內的畫家,親自出題畫畫,並招考畫家入院,正如當時政府招考行政官一樣』(蘇立文1992,p.190)。自此以後中國的宮廷畫院設設廢廢,不一而足,不過皇帝出考題來考畫家,招入畫院當官,就成為一種常見的習慣了。照理說宮廷繪畫通常講求『華麗』,但宋朝起畫院制度與皇帝出題考畫,往往將此『華麗』帶入另一種美學境界。黃冬富在『中國美術教育史』一書第三章就在分析宋徽宗所成立的畫學、書學(毛筆字)與畫院,提出在宋神宗年間即有畫家考試的試題,這些試題多半是皇帝親自出的。我們看看這些試題與評比的標準。這些試題除了神宗時期試題還帶有些『教化』的意味,爾後試題多半以詩句為題,而評審標準也多半要求別出心裁、詩意入畫、意境脫俗、意猶未盡。這樣的審美標準其實已經滲合了前述的『虛構美學』或理學家的美學,只不過加上『華麗』,所以,一種『精緻的儉樸與清淡的華麗』的宮廷畫品味逐漸形成,這不只在繪畫上如此,在工藝品上如此,在營建建築上也是如此。年代 試題 評審標準神宗元豐年間 堯民擊壤 畫以教化徽宗重寧五年 列子御風 徽宗大觀年間 蝴蝶夢中家萬里,杜鵑之上月三更。 別出心裁,詩境入畫徽宗政和年間 竹鎖橋邊賣酒家 別出心裁,意猶未盡徽宗政和年間 踏花歸去馬蹄香 別出心裁,意猶未盡徽宗政和年間 六月杖黎來石路,午陰多處聽潺湲。 別出心裁,詩境入畫徽宗宣和年間 野水無人渡孤舟盡日橫 別出心裁,詩境入畫徽宗宣和年間 亂山藏古寺 別出心裁,詩境入畫徽宗宣和年間 嫩綠枝頭紅一點,惱人春色不在多。 別出心裁,詩境入畫光宗紹熙年間 萬綠叢中一點紅 別出心裁,詩境入畫(引自:黃冬富『中國美術教育史』及本研究整理)乙之二:營建制度美學在藝術領域的最大宗建築藝術上,終於在宋朝制訂了一部『營造法式』,這部營造法式當然集當時建築藝術之精華,不過修訂這部營造法式卻是『朝廷裡的市場經濟(或是說朝廷的物資供需與市場經濟掛勾)成形時必然的產物』,其目的在於防止國家營建工程的貪污浪費積弊。宋朝制訂的我國第一部建築寶典,其實是一波二折的(可見得制度形成的不易),原先在宋神宗時期即下令將作監編修,至哲宗元祐六年(1091年)成書,但試行多年,第一版無法滿足防止貪污浪費的功能,所以,哲宗紹聖四年(1097年),哲宗重新命當時任將作監丞的李誡,重修營建法式,至元符三年(1100年)完成新編營造法式三十六卷,試行三年後,於徽宗重寧二年(1103年)刊(頒)行全國。『營造法式』三十六卷(後整合為三十四卷),不但用材用料制度化,圖樣作法一應俱全,連裝修彩繪也是制度化詳述作法,『營造法式』一書刊行固然是爾後官方建築的準則,到了清朝才又在原有的基礎上再編了『營造算例則例』頒行全國,更因官方建築的示範作用而高度滲入民間,成為民間建築的無形準則。宋朝以後的畫院制度與營造法式都在在的促成一種制度美學,而制度美學本身就有一種潛在的致命傷:僵化與矯揉做作。僵化配合者宋明理學的崇古崇德,就逐漸的喪失朝廷美學的活力;矯揉做作配合者理學家的退出朝政,也使朝廷美學越來越不食人間煙火。而藝術的活力與人間煙火就逐漸在野形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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